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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两违”】灵山的小伙伴们,共建美丽灵山,从我做起!

    信息发布者:别轻视爱
    2018-09-02 19:21:15    来源:灵山同城网论坛-03tc.com   转载

    共建美丽灵山

    从我做起!

    投诉举报电话:

    0777-6520523

    (“两违”办)


    关于开展“两违”专项整治

    的通告


    为坚决遏制我县各类违法占地、违规建筑突出问题,维护土地市场和城乡规划秩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各类土地违法行为和违法建筑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两违”建筑是指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含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建筑,即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设和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筑。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两违”行为,凡正在实施“两违”行为的,必须立即停止,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二、“两违”行为涉及国家公职人员的,由相关部门将有关问题线索移送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规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关部门、乡(镇)、社区要加强联动,全力支持配合“两违”整治工作,对在执法中违规操作、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积极开展群防群治,落实责任,及时上报“两违”行为信息,及时制止“两违”行为。

    四、在依法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对妨碍、阻挠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或者策划参与暴力抗法的组织和个人,司法机关将坚决依法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五、广大群众要共同维护好我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两违”线索。投诉举报电话:0777-6520523(“两违”办)。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灵山县查处“两违”联合

        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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